5月31日,河南省公安厅召开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河南省公安厅关于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包括这11类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组织或雇用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一)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群众举报方式
《奖励办法》明确规定:举报人可以采取实名和匿名两种方式进行举报。通过信件、电话、短信及手机APP等各种媒介实名举报的,要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匿名举报的,可以自行编取6位以上数字密码作为本人代码代替姓名,公安机关以密码确认举报人并实施奖励。
举报人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员(嫌疑人、受害人、姓名、住址、通信方式等)、过程、造成的危害结果等情况。
奖励的标准及金额
《奖励办法》规定:凡公安机关根据所举报的办案线索发现、打掉涉黑团伙的奖励人民币20000元;
发现、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
破获恶势力具体犯罪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公安机关根据所举报的抓捕线索,成功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主犯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抓获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
抓获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作者:河南商报记者 高鹏
编辑:河南商报 赵琦
来源: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