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中牟县人民法院召开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联席会议,中牟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牛健在会议上表示,近期,在全县各相关单位、乡镇的共同努力下,中牟初步建立起了以法院为主、各有关部门参与的执行工作联动协作机制。会议宣读、下发了系列文件,对各单位、各乡镇办的相关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
联席会议结束后,中牟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又投入到了紧张的执行工作中。
上午11点,在中牟一个工业园区内,三台挖掘机停放在这里。据了解,这次,中牟法院将协助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现场查封被执行人藏起来的挖掘机。
据南京雨花台区法院执行干警刘福清介绍,这是一起融资租赁纠纷,2013年,被告河南某工程机械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原告某租赁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了7台自卸车,车辆总价款为210多万元,首期租金为64万多元,约定租赁期限为12个月,每月支付租金12万多元。
但合同签订后,租赁公司仅支付了3期租金,还有9期租金未支付。
2017年9月5日,租赁公司将机械公司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某及其妻子王某告上法庭,南京雨花台区法院判决机械公司向租赁公司支付116万元,及相应利息。刘某、王某被判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机械公司的刘某夫妇玩起了失踪,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
近日,申请执行人租赁公司提供线索说,机械公司有3台挖掘机藏在中牟县铁路桥南附近一个地方。得到线索后,南京雨花台区法院执行团队驱车赶到了千里之外的中牟,并提前和中牟法院沟通请求协助。
下午4点半左右,据中牟法院执行局执行二队队长张勇军介绍,一台大挖掘机已被开走扣押,两台小的挖掘机因仪表盘被卸,无法开走,已就地封存,做进一步处理。
作者:河南商报记者 孙科
编辑:河南商报 赵琦
来源: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