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重拳、用重典、全覆盖、零容忍。2018年,河南省各地持续铁拳治污,铁腕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4月9日,河南商报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截至3月31日,全省环保系统行政处罚共立案1427起,已下达处罚决定1370起,罚款金额6477.56万元,分别是去年同期的173.81%、230.25%和119.88%。
按照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查办的环境违法案件中,按日连续处罚7起,查封扣押60起,限产停产18起,行政拘留142起(148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21起(35人)。
2018年1~3月,全省环保系统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较多的省辖市环保局是焦作市(228起)、安阳市(223起)、郑州市(186起);较少的省辖市环保局是南阳市(10起)、鹤壁市(26起)、信阳市(27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较多的省直管县(市)环保局是滑县(16起)、永城市(11起);较少的省直管县(市)环保局是汝州市(0起)、鹿邑县(1起)、邓州市(2起)。
作者:河南商报记者 王乔琪
来源:河南商报
编辑:河南商报 孙亚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