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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建辉:这种大数据“杀熟”,商家能够运用大数据技术搜集用户消费行为资料,从各种看似没有关联的碎片行为和场景中分析“算出”用户的个性化消费喜好、习惯和水准等精准信息和模型数据。进而精确分类定位,驾轻就熟地“看人下菜”,差异化定价,该杀熟就毫不留情地杀熟,从而实现精准定向营销和收益最大化。
确实,相对于过去那种“很恶很暴力”,面对面坐地涨价或硬生生敲诈勒索,简直没一点“技术含量”的宰客方法,而今这种大数据“杀熟”法,显得“文明”多了,一切都由算法和程序自动完成,不显山不露水,让你在不知不觉中乖乖掏钱,根本不用担心令人反感或不适甚至引发什么冲突。
应当看到,无论这种大数据“杀熟”伪装性、欺骗性有多强,只要它是看人定价、任意调价,实质上就构成了价格欺诈和宰客欺客的事实。虽说它没有明目张胆宰客那么嚣张,但时下也是十分泛滥,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一点也不小。因此必须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及干预了。当事商家理应立即停止侵权,相关部门也应尽快行动,对这种新形态的技术宰客问题给予清晰界定并出台相应的清理整治措施,强化监管,坚决纠正并处罚违法越界的各种技术宰客行为,有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编辑:河南商报 郭爽
来源: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