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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处理建筑垃圾 施工单位最高罚10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16  浏览次数:12536
核心提示:3月15日,郑州市召开2018年度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会议,要求各县区建设1~2处临时消纳场,对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最高罚款10万元。
郑州出台新规:

擅自处理建筑垃圾

施工单位最高罚10万

  河南商报讯(记者 王乔琪)50个5000平方米以上公园、9个生态遗址公园、生态廊道(绿道)工程、水系治理工程……随着郑州生态蓝图的扩大,郑州这座绿都越来越名副其实,但伴随工程建设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渣土该如何处理呢?

  3月15日,郑州市召开2018年度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会议,要求各县区建设1~2处临时消纳场,对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最高罚款10万元。

  会议上,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李雪生披露了这样一组数字:

  2017年,郑州市集中清运建筑垃圾2600万方、工程弃土2700万方。在郑州建设、提质的这一时期,每年都会产生5000万方以上的建筑垃圾。

  随着城市发展提速,建筑垃圾产生量日益增加,而城市的消纳能力却显得力不从心。

  李雪生介绍,目前郑州市内各区(管委会)共设立临时消纳场11个,大部分已满负荷运转,进一步消纳建筑垃圾和工程弃土的能力极为有限。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此次工作会议印发了《2018年郑州市规范提升建筑垃圾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各县(市、区)、管委会要充分利用两到三年内未列入建设计划的临时用地,建设1~2处临时消纳场。

  《方案》指出,2018年,郑州将形成建筑垃圾从产生、运输到处置全链条管理体系。

  严查违规工地,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
河南商报
   编辑:
河南商报 孙亚男
河南商报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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