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责任”,吹响两节反“四风”的提醒哨
河北廊坊市永清县信访局科员李浩举办升学宴,违规宴请并收受礼金,该信访局局长石文江、纪检组长伊文娜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浙江湖州市残联违规收受、购买并发放购物卡(券),该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王则康,分管纪检工作的副理事长陈钢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
湖南张家界市慈利县司法局组织干部职工公款旅游,上海园林科学研究所、上海废弃物管理处组织公款旅游……所涉单位相关负责人均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两个责任”,即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这些案例中,“某某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成为共同表述。而“某某”,一般是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纪检部门负责人。据统计,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最近三次“每月通报”中,共有3起因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而被问责的案例。在9月16日的“每周通报”中,又涉及5起领导干部因疏于监督管理、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而受处分的案例,责任追究力度逐步加大。
绝不放纵,一把手应时刻绷紧监管这根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