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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我省食品“三小”管理条例明天起施行,这些人都要注意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28  来源:河南商报  作者:崔莉莉  浏览次数:12328
核心提示:明天(3月1日)开始,我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就要在食药监部门备案了。
明天(3月1日)开始,我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就要在食药监部门备案了。



2月28日,记者在“2018年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河南省食药监局”)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我省将在转变食药监管方式、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有效实施联合惩戒、建立追溯体系、加大抽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化等方面发力。


“省口岸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一期主体结构封顶

目前,投资6.3亿元、建设规模12.5万┫的“河南省口岸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项目一期主体结构已经封顶,距离河南省食药检验检测体系日趋完善,又进了一步。


据介绍,该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北部、南水北调渠以东新郑机场CBD中心区域。项目分两期建设。投入使用后,河南省口岸食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检验能力,将分别达到每年5万批、2万批。届时,将实现对食品和医疗器械从引进、生产、流通到试用全过程质量监督提供技术服务,使河南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进入全国一流水平。




此外,郑州药品进口口岸申建准备工作也基本完成。


食品“三小”管理条例3月1日起施行


食品餐饮行业“三小”——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一向是行业监管痛点。从明天开始,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将要实施。实施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食品“三小”都要到食药监相关部门备案,接受监查。


根据条例内容,“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场所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生产条件简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


“小经营店”,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经营规模较小,经营条件简单,从事食品销售、提供餐饮服务的个体工商户;




“食品小摊点”,是指无固定店铺,在批准的地点和规定的时间内摆摊设点,从事食品销售、提供餐饮服务的个体经营者


备案登记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不收取费用

在监管方面,对“三小”建立信用档案,定期不定期现场监查,在经营场所和政府网站公开不良信用记录,将严重失信“三小”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其违法信息。


“‘三小’监管要‘软硬结合’、注重‘软’手段。”省食药监局党组书记薛云伟说,“三小”管理松散,很多行政“要么开、要么关”的“硬”办法用不上,那么就从“软”方法入手,最主要是信息透明化、公开化,在经营场所附近街区“现场公示”,让做假的“门可罗雀”、让质量好的“可以挣钱”。


3~5年里,创建一批“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

河南省“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创建工作于去年正式展开,在未来3~5年中,要创建一批示范店,予以公示、授牌和物质奖励。



据了解,“明厨亮灶”就是采取视频技术、透明展示、厨房开放活动、阳光公示等形式,公开厨房环境、加工过程、清洗消毒、食品原料储存状态等,使消费者能够了解菜肴“背后的故事”。借助安装在食品加工制作场所的设备、网络传输视频技术,让监管部门、社会公众能够通过电脑、手机、显示屏等终端设备,实时观看餐饮单位后厨食品生产加工流程。


薛云伟表示,这是食药监部门探索智慧监管、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的重要工程。


打通全省“12331”食药举报热线平台,全年24小时受理投诉

“之前的‘12331’,是分级接听、办理,现在我们在省里建立一个中心,统一接听、分办、跟踪、督查,全年24小时有人值守。”河南省食药监局宣传处副处长杨国猛介绍,以前的“12331”,省、市、县各有平台,只有工作日的工作时才有人接听投诉。为了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河南省重新构建了“12331”平台,建成覆盖全省、统一受理、分级办理的“12331”投诉举报工作体系。



去年全年,12331平台共受理投诉举报3.1万件,举报核查率和按时办结率均达100%;全省查处一般程序违法案件2.7万起,罚没金额1.8亿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62个,移送公安机关330件。

作者:河南商报记者 崔莉莉
编辑:实习生 魏莹莹
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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