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税务系统在开展国地税联合办税,推动国地税前台业务深度融合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推行国地税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行政中心等办税服务厅合作模式等便民举措,提高了办事效率,减轻了纳税人负担,满足了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到一扇窗,办所有事”的涉税需求。截至2017年年底,河南地税系统229个办税服务厅,有198个实现国地税共建,其中国地税互设窗口107个、共驻政务行政中心54个、共建办税服务厅37个。“1112”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31个。
整合国地税窗口,实现业务融合
据了解,省国地税部门在不具备国地税合署办公条件的办税服务场所,推行国地税窗口互设合作模式,国地税办税服务厅至少互派一至两个窗口,通办国地税业务;在条件具备的办税服务场所,推行国地税场所共建模式,国地税共用一个办税服务场所,统一办税服务厅标示,统一叫号,共享填单台、自助办税区等服务区域。同时,在国地税合作基础较好的办税服务厅,采取“双人对桌”或“一窗全能”等方式开展国地税联合办税。
推行“1112”联合办税新模式
2017年以来,省地税局联合省国税局在郑州登封市、自贸区,洛阳新安县,平顶山郏县等31个办税服务厅推行“1112”(1窗1人1机双系统)联合办税新模式。“1112”办税服务厅国地税人员统一管理,国地税业务“一窗受理、一窗通办”,国地税统一导税、统一叫号、统一培训、统一服务标准,实现了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到一扇窗,办所有事”,国地税业务深度融合。
统一人员管理。联合办税服务厅由所在地国税、地税机关负责管理,国税、地税成立联合办税服务厅领导机构指导、管理、监督和考核联合办税服务厅工作开展;进驻政务中心的,同时接受政务中心管理。统一服务事项。打破国地税部门界限,联合落实12项纳税服务制度和制定各项日常管理制度,实现在日常管理、绩效考核、规范化建设等环节始终坚持一个标准,对办税服务人员统一进行量化考评。统一服务标准。按照统一的业务流程和法定的时限、权限办理税收业务,进一步简化、优化国税、地税办税服务流程。除车辆购置税、契税、“两代”业务等个别业务外,纳税人一次叫号,到一个窗口,能同时办理国地税双方业务。统一培训辅导。联合打造纳税人“一站式”学堂,广泛征集纳税人需求,精准编制培训计划,实现互派师资,资源共享。联合开展国地税服务人员培训,尤其是增强窗口人员国地税业务的通办能力,规范涉税事项办理。
作者:河南日报记者高秀良王先亮
编辑:河南商报赵琦
来源:河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