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记者从省扶贫办获悉,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日前印发《河南省2017年度脱贫工作成效考核实施方案》,决定对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31个省直部门和中央驻豫单位(以下简称“31个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对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主要考核脱贫工作成效,包括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扶贫资金等。在考核方式上,交叉考核、第三方评估、暗访调研、平时掌握情况“四举并进”。对31个责任单位,重点考核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情况。考核方式包括专项考核、交叉考核、实地延展考核和第三方评估、集中述职评议和市县评价等。
考核突出正向激励,对亮点较多、成效突出的市县进行表彰激励,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上给予适当奖励。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对问题突出的市县进行通报批评,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由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考核结果将报省委组织部,作为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省扶贫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考核对工作纪律作出了严格要求,并特别指出,各地各单位不得在考核前搞预考自考、模拟演练等,不得为迎接考核做展板、拉横幅。考核工作将于2月底结束。
作者:河南日报记者归欣
编辑:河南商报赵琦
来源:河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