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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土地“绿灯” 勿闯政策“红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3  来源:河南日报  作者:李运海  浏览次数:14314
核心提示:1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支持返乡下乡创业的措施,并特别提出允许利用宅基地建设生产用房创办小型加工项目。那么,为什么要对利用宅基地建设生产用房亮绿灯?实践中要注意避开哪些红灯?记者走访了有关专家和国土资源部门相关人士。绿灯亮起给农民
 

1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支持返乡下乡创业的措施,并特别提出允许利用宅基地建设生产用房创办小型加工项目。那么,为什么要对利用宅基地建设生产用房亮“绿灯”?实践中要注意避开哪些“红灯”?记者走访了有关专家和国土资源部门相关人士。

“绿灯”亮起给农民办家庭工厂吃了“定心丸”
滑县留固镇陈星落村村民卢利霞家每天人来人往,欢声笑语。原来,她在家里办起了一个虎头鞋加工厂。卢利霞曾外出打工,因婆婆有病需要照顾,她只好返回家中。没想到,她在家里做的花花绿绿的虎头鞋卖得很好,供不应求。

村里很多老人都会做虎头鞋。卢利霞想:何不把老人们组织起来做虎头鞋,把传统手艺变成村民致富的产业呢?于是,她把自家的房子腾出两间当“厂房”,建起了家庭工厂。如今,她的工厂一年加工虎头鞋上万双,30多个村民在工厂打工。一个村民说:“这儿离家近,我有空就来干,一个月能挣600多元呢。”

卢利霞的家庭工厂办有营业执照。她说:“在家里办工厂,地方政府很支持。如今,国务院允许在宅基地创办小型加工项目,更给我吃了颗‘定心丸’。”

其实,我省早在2016年8月下发的《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中就提出,整合现有资源解决创业场地,农民工返乡创办符合环保、安全、消防条件的小型加工项目,允许其在宅基地范围内建设生产用房。正是在这一政策支持下,卢利霞的家庭工厂顺利开办。

“如今中央对农村宅基地建生产用房亮起‘绿灯’,从体制上为农村发展小型加工项目提供了保证。”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说,盘活利用好农村宅基地,不仅为农民创业致富提供了场地支持,也有利于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勿闯“红灯”配套政策需跟进    

太康县一个农民在家中办了个小型木板房安装厂,因为锯末飞扬、噪音大,左邻右舍很有意见。后来,当地政府在村旁寻找一块废弃地,让他的木板房安装厂搬出宅基地。
河南农业大学教授陈伟强说:“宅基地上建生产用房创办小型加工项目也有‘红灯’,不是啥项目都能干。”他认为,关键要符合环保、安全、消防条件,不能造成污染,更不能有安全隐患。
省国土资源厅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利用宅基地建设小型厂房,确实可以帮助返乡回乡人员解决创业场地,但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服务都要跟上。

卢利霞准备扩大生产规模,想把邻居的空院也利用起来。她说:“这样能带动更多的乡亲一起致富,但不知道合适不合适。”一名基层国土资源部门的负责人表示,多大规模的项目算小型加工项目?建设厂房是只能在农民自己家的宅基地上,还是可以横跨多家相邻的宅基地?这些问题需要在实践中逐步完善相关政策加以解决,以便为返乡下乡人员提供更好的创业环境。

作者:河南日报记者李运海
编辑:河南商报赵琦
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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