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张鸿林:
如果近视算眼病
能否将配镜纳入医保
眼睛生病了,看不清楚。如果是青光眼、白内障,医保就给报销;可如果经检查是近视,只能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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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近视算不算病
眼睛生病了,看不清楚东西。检查以后,如果发现是青光眼、白内障,都需要到医院治疗,治疗的费用也能通过医保、商业保险报销。
如果检查出来是近视,大家可能都会习惯性觉得,哦,要配镜,至于报销什么的,可能没有人会往下再想。
省政协委员张鸿林说,长期以来,视觉都被认为是人体获取外界信息最重要的感觉。人们对视觉健康的要求已经从过去的“看得见”提升到了“看得清”“看得久”和“看得舒服”。
随着电子产品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被迫戴上眼镜。
中国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玲教授在《国民视觉健康报告》中的研究显示,2012年我国5岁以上总人口中,屈光不正的患病率为38.63%~42.72%,屈光不正的总患病人数为4.80亿~5.31亿,且超过90%的屈光不正是近视。
预计到了2020年,我国5岁以上人口的近视患病率将增长到50.86%~51.36%,患病人口7.04亿~7.11亿。患有高度近视的总人口将达4004万~5155万。
建言
将配镜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如此庞大的人群有治疗需求,为什么不能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呢?在张鸿林看来,国民视觉健康问题已经成为我国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
例如在近视防治领域,我国目前承担近视防治重任的是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和疾控中心的学校卫生科,这些部门眼科专业力量薄弱。
而眼科专业力量最强的眼科医院,通常没有精力深入学校开展近视防治指导工作。
在这个看似无解的问题背后,实际上有一大块社会资源被忽视了,那就是眼镜店。有数据显示,我国现有眼镜店将近7万家,相关从业人员近40万人。
关于如何充分发挥眼镜店在全民视觉健康预防保健中的作用,张鸿林建议将眼镜验光员提升为“验光师”,将眼镜定配工提升为“配镜师”,并实行年审制度;同时,将眼镜店提供的验光服务甚至基础配镜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编辑:河南商报赵琦
来源: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