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1月4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全省共为53342名无户口人员登记了户口;2010年以来,河南共为114.74万无户口人员登记落户,基本上全面解决了无户口人员的落户问题。(见1月5日本报报道)
根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全国约有1300万人口没有户口,俗称黑户。这些黑户中60%以上是超生人员,其他还包括没有主动上户口、弃婴、未婚生育、相关证件丢失、户籍办理程序繁琐等多种原因导致的无户籍人员。
黑户现象的产生有其复杂的历史原因。195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根据这一条例,对出生的中国公民予以户口登记,原本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然而现实中,户口登记往往成为计生工作的一个筹码,“超生罚款”与“新生儿入户”捆绑成为一些地方通行的“土政策”,加之其他种种原因,导致一些居民成为无户口人员。
就学、就业、就医、养老均极为不便,不能像普通人一样坐火车,甚至无法买一张属于自己的手机卡……无户籍、无身份证导致黑户人群自卑心重、缺乏安全感、游离于正常社会之外,无法享受公民的基本权利等,从而也制约了人口流动、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成为影响社会公平、和谐的重大问题。
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明令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户籍问题与人民群众现实利益直接挂钩,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常住户口的权益,是“人人享有”的应有之义。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与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相关领域政策统筹考虑、协同推进,有助于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从而托起人民群众稳稳的幸福。“黑户”这一烙着深深旧时代印记的词语,与当今社会发展理念格格不入,必将被新时代的洪流摧枯拉朽般淘汰,彻底成为历史名词。
2016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2017年,省公安厅又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列为河南公安改革惠民举措。“不管无户口问题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要一个不漏,依法分类妥善予以解决,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常住户口。”我省在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上,态度坚决、措施有力、行动迅速,值得点赞。同时也应该看到,黑户问题的基本解决只是户籍制度改革进程中的“一小步”,我们的最终目的是剥离、剔除黏附在户籍关系上的种种社会经济差别功能,真正做到城乡居民在发展机会面前地位平等。任重道远,需要撸起袖子加油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