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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基本解决“黑户”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5  浏览次数:8637
核心提示:本报讯(记者李凤虎)以前,因为没有身份证,坐火车,找工作,领结婚证,这些日常生活对我来说困难重重。前不久,中牟县官渡镇惠庄村23岁的李颖终于拿到了写有自己名字的身份证,实现了多年的梦想她可以像别人一样坐火车,找工作,买一张属于自己的手机卡。
 本报讯(记者李凤虎)“以前,因为没有身份证,坐火车,找工作,领结婚证,这些日常生活对我来说困难重重。”前不久,中牟县官渡镇惠庄村23岁的李颖终于拿到了写有自己名字的身份证,实现了多年的“梦想”——她可以像别人一样坐火车,找工作,买一张属于自己的手机卡。

    像李颖一样,我省114.74万无户口人员都摆脱了没有身份的烦恼。省公安厅1月4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全省共为53342名无户口人员登记了户口;2010年以来,河南共为114.74万无户口人员登记落户,基本上全面解决了无户口人员的落户问题。由于工作成效显著,中央改革办对我省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参与社会事务、行使各项权利和义务的前提。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2016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2017年,省公安厅又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列为河南公安改革惠民举措,对社会公开承诺力争2017年年底前完成无户口人员落户。

    省公安厅向全省公安机关提出两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为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立下“规矩”:一是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畅通户口登记的渠道;二是切实保障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基本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决不允许损害公民享有的户口登记和其他合法权利。

    据我省的实际情况,省公安厅将全省无户口人员分为11类,提出不管无户口问题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要一个不漏,依法分类妥善予以解决,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常住户口。对事实收养、智力缺陷人员等举证难的情况,各地公安机关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打破政策瓶颈,对不符合收养规定以及智障、生活轨迹不清、来历不明等人员,可在履行DNA信息比对、向社会发布寻亲公告等程序后,将其户口登记在社会福利机构集体户或社区公共集体户,从而扫清了制度性障碍。

    省公安厅还把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与全省精准扶贫工作紧密结合,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受理、快速核查、特事特办,依法分类妥善予以解决。2017年,全省共有13527名无户口贫困群众解决了落户问题。

    “彻底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问题,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顺应了群众的期待。我们将在解决好现有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同时,防止形成新的无户口问题,建立完善的新型户籍制度。”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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