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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河南检察已发放1655万司法救助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4  来源:大河报  浏览次数:12037
核心提示:本报讯感谢检察院,感谢你们,我失去了独生女,检察官就是我的亲人啊!近日,安阳市文峰区失独老人李国龙、崔俊平接到河南省检察院工作人员送来的9.6万元司法救助金,表达谢意。据介绍,李国龙今年65岁,老伴崔俊平63岁。老两口只有一个独生女儿。15年前,21
           本报讯“感谢检察院,感谢你们,我失去了独生女,检察官就是我的亲人啊!”近日,安阳市文峰区失独老人李国龙、崔俊平接到河南省检察院工作人员送来的9.6万元司法救助金,表达谢意。

    据介绍,李国龙今年65岁,老伴崔俊平63岁。老两口只有一个独生女儿。15年前,21岁的女儿在郑州一家医院学习,租住郑州市二七区小李庄西街一居民家中时被害,该案一直未破。直到2015年,公安机关终于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被郑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2017年10月,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在审查刘某死刑上诉案件时了解到,受害人父母李国龙和崔俊平均系安阳一企业下岗职工,家中还有一位80多岁的老母亲需要赡养,一家三位老人仅靠3000多元的退休金和补贴艰难度日。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胡保钢了解此情况后,要求公诉一处一方面做好两位老人的思想安抚工作,同时立即向控申部门咨询司法救助政策和规定,帮助两位老人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省检察院控申处收到申请后,立即安排控申干警了解其生活困难情况。在经过集体讨论和审批后,最终决定给予两位老人96000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这也是近年来死刑案件中司法救助金额较多的一个案件。

    据了解,2016年以来,河南省检察机关共对像李国龙、崔俊平这样的家庭开展1561人次的司法救助,发放救助资金1655万元。在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全省检察机关还采取各种措施广泛开展对弱势群体、救助对象等的帮扶和救助,并呼吁全社会把关爱和力量投向这个特殊的群体,向他们传递爱和希望,让他们感受到检察机关司法的温情和温度,切实把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工作要求落实到司法办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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