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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推出住房公积金“商转公”业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3-17  浏览次数:11156
核心提示:据了解,邓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使用商业住房贷款购买邓州市内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符合邓州公积金中心现行贷款政策规定的,可向邓州公积金中心申请,将原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张治中 通讯员 张挺

为降低购房者还贷成本,近日,邓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惠民新举措“商转公”业务,该项政策已开始试运行。

据了解,邓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使用商业住房贷款购买邓州市内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符合邓州公积金中心现行贷款政策规定的,可向邓州公积金中心申请,将原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邓州市住房公积金现行贷款政策,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2.6%和3.1%。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此项政策的推出,极大地为缴存职工减轻还款压力,目前,中心已成功办理8笔商转公业务,共计322万元,为职工节省利息支出约300万元,更好地发挥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大力支持了邓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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