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电子版

 

我们的孩子能否免于欺凌恐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8  来源:大河报  浏览次数:11504
核心提示:殴打、往身上浇开水、在网上传播个人隐私近年来,中小学生欺凌事件时有发生,行为手段层出不穷。为防治学生欺凌行为,教育、公安、民政、妇联等11部门一齐向学生欺凌行为亮剑,共同印发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而这是否真的能让我们的孩子免于欺
             殴打、往身上浇开水、在网上传播个人隐私……近年来,中小学生欺凌事件时有发生,行为手段层出不穷。为防治学生欺凌行为,教育、公安、民政、妇联等11部门一齐向学生欺凌行为“亮剑”,共同印发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而这是否真的能让我们的孩子免于欺凌的恐惧?

    界定学生欺凌:肢体欺凌、语言欺凌、网络欺凌都算欺凌

    防治欺凌,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学生欺凌。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秀超介绍,在11部门联合印发的方案中,首次对学生欺凌作出明确界定,指出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管理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李雯认为,这样的界定明确了三个要点:一是明确了学生欺凌的范围,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事件;二是明确了学生欺凌的构成要素,包括发生的单次或者多次、主观上的故意、表现的多种形式、损害的多个方面等四个要素;三是强调学生欺凌与学生之间打闹嬉戏的区别。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认为,网络欺凌是一种不同于传统的新型学生欺凌现象,具有隐蔽性强、涉及范围广、影响大和难以消除等特点,危害性要甚于传统欺凌。

    监控学生欺凌:设立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为防患于未然,方案要求,学校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欺凌防治专题教育,组织开展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

    何秀超说,方案还提出加快推进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建设,学校根据实际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此外,要定期开展排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防治学生欺凌教育是学校道德法制教育的短板之一。”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陶西平说,“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当他们进入社会的时候,应当具有道德和法制的鲜明底线和明亮开朗的心理底色。但是,学生欺凌现象的发展,会使部分欺凌者心理扭曲,进入社会后依然故我,甚至变本加厉,发展成为社会的违法犯罪者,成为社会安定的破坏者。因此,如不及时正本清源,会造成后患无穷。”

    国家督学、山东省教育厅巡视员张志勇建议,学校教育要全面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要针对欺凌者与被欺凌者的心理特点、人格特征,加强心理辅导,构建一种自由、平等的学校教育氛围,帮助学生建立对学校和集体的认同感。

    处置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实施欺凌学生可转送工读学校

    何秀超介绍,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学校发现学生欺凌事件线索后,应当按照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如有申诉请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如有涉法涉诉案件则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针对学生欺凌的不同情形,方案明确了不同的惩戒措施: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可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

    张志勇认为,学生欺凌的加害者和受害者都是中小学生,加害者本人也需要关爱保护。这就决定了对学生欺凌的防范,特别是对加害者的处理,不能简单地“一罚了之”,必须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提出,要清醒认识到,确保将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仅凭一纸文件是做不到的,还需要政府、家庭、社会、学校等各方面长期、艰难、细致的工作和共同努力。据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

    【链接】

    全世界每年有将近2.46亿少年儿童受欺凌

    学生欺凌,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亟待解决的难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今年发布的报告显示,全世界每年有将近2.46亿儿童和青少年因体貌特征、性别与性取向、种族与文化差异等遭受欺凌。而在我国,全国检察机关2016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98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8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911人,经审查起诉2449人。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河南商报社 技术支持:顶端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备案号:豫ICP备18039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