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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法院:民生企业两兼顾 高效调解化“薪”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2-20  浏览次数:9714
核心提示: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张治中 见习记者 周美娇通讯员 黄钰钦 张颖太感谢你们了,只用了一星期就让我们拖欠很久的辛苦钱有了着落!张某、史某对承办法官贺先连声道谢。一份工资不仅仅是一份生活保障,背后还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日前,邓州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两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张治中 见习记者 周美娇 通讯员 黄钰钦 张颖

“太感谢你们了,只用了一星期就让我们拖欠很久的辛苦钱有了着落!”张某、史某对承办法官贺先连声道谢。一份工资不仅仅是一份生活保障,背后还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日前,邓州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两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均当庭达成调解,案件圆满化解。

原告张某、史某此前曾在被告河南某机械公司工作,在离职时却只领到了工资欠条。后原告多次电话、微信、短信联系被告公司催促还款,但被告一直以资金紧张为由一拖再拖,拒不还款,于是2023年2月9日,张某、史某将河南某机械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帮忙追讨工资。

承办法官贺先受理该案件后,认真审查卷宗材料,详细了解案情后及时联系被告,督促其尽快履行支付义务,但被告还是表示目前资金困难,企业经营都受到了影响。于是贺先从社会责任、企业信誉等方面耐心讲解,并告知其拖欠工资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被告最终表示配合,但此前由于种种客观原因,效益不好,无力支付。

切实考虑到企业的生产、经营、销售状况,贺先迅速与在外地的张某、史某联系,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云调解”,共同商讨解决方法。调解过程中,贺先一方面把法律规定与企业的人文情怀结合起来,强调劳动者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工资,告知被告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加者,应将诚信作为信誉之源,久拖不付不是长久之计,及时还款才是正解;另外一方面积极做张某、史某的思想工作,告知其被告企业现状及困难等,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贺先的释法明理及耐心调解,原告表示理解当前公司的经营难处,被告也理解原告辛苦工作拿不到薪资的惆怅。但因被告目前经济困难,支付能力有限,工资需要分批支付,二原告也同意给予被告一定的履行期限,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妥善处理薪资纠纷,不仅事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近年来,邓州法院始终坚持人民立场,践行司法为民,综合考虑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兼顾劳企双方利益,争取用最短的时间使案件得到化解,既能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为民的力度、速度和温度,也维护着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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