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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法院:集中退赔盗窃案件赃款26000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1-06  浏览次数:12643
核心提示: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张治中 见习记者 周美娇 通讯员 姜燕我以为这些钱要打水漂了,没想到被偷的钱还能追回来,太感谢你们了!谢谢孟法官,我都没抱希望,现在居然还能收到退赔款,为你们点赞!......悉数拿到退赔款的6名被害人感慨万千,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张治中 见习记者 周美娇 通讯员 姜燕

“我以为这些钱要打水漂了,没想到被偷的钱还能追回来,太感谢你们了!”

“谢谢孟法官,我都没抱希望,现在居然还能收到退赔款,为你们点赞!”......

悉数拿到退赔款的6名被害人感慨万千,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事情还要从南阳市唐河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盗窃案说起。被告人石某先前两次因盗窃被判刑,刑满出狱后,自2019年10月至2022年4月,被告人石某先后在镇平县、泌阳县、唐河县入户盗窃9次,盗窃黄金、白金项链、吊坠、戒指、耳环、手镯、现金等物品,总计价值59816.33元。

为充分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地为人民群众追赃挽损,该案移送唐河法院。唐河法院刑事审判庭孟蕴法官多次与被告人石某家属沟通,详细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及退赃退赔可以从轻处理的法律后果及相关法律规定,希望其主动代为退赔赃款,最终被告人家属同意代其退赔6名受害人共计26000元。

刑庭干警通过电话联系被害人告知案件审理和赔偿情况,并通知被害人尽快到法院领取退回案款,退赔现场,法院工作人员逐一核验被害人身份信息,为被害人办理领款手续,现场退回6名被害人共计26000元。被告人石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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