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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偷巧克力遭超市老板敲诈勒索 法院判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2-09  浏览次数:10606
核心提示: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张治中 见习记者 周美娇通讯员 姜燕孕妇偷拿了几块巧克力,被超市老板恐吓、威胁,逼迫交8000元私了,最终孕妇无奈转账6000元。近日,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起敲诈勒索案。2022年1月7日,怀孕七月有余的小芳(化名)在超市购物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张治中 见习记者 周美娇 通讯员 姜燕

孕妇偷拿了几块巧克力,被超市老板恐吓、威胁,逼迫交8000元私了,最终孕妇无奈转账6000元。近日,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起敲诈勒索案。

2022年1月7日,怀孕七月有余的小芳(化名)在超市购物期间,盗取超市内几块巧克力被经营该超市的被告人李某发现,李某及其妻子邱某将小芳拉到监控室,通过报警让其坐牢和告诉其家人让其丢人等言语进行威胁、恐吓,逼迫小芳交出8000元私了。小芳一时被吓到,又觉得自己错在先,便向李某和邱某求情,最终以6000元私了。后小芳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的方式分三次将6000元付给被告人李某和妻子邱某。2022年7月5日,小芳到派出所报警,控告李某和邱某的敲诈勒索犯罪行为。

唐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孕妇小芳偷拿巧克力有错在先,属于违法行为,但被告人李某、邱某二人私自对小芳采用威胁等方法敲诈勒索财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邱某曾经故意犯罪,酌定从重处罚;二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主动退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从轻从宽处理。最终判决:被告人邱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李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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