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将被执行人齐某名下一套房产进行公开拍卖,经过244次激烈竞价,该房屋最终以高于起拍价28万被竞买人拍下,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6年,黄某与齐某签订了钢结构项目建设安装合同,后经双方结算,齐某共欠黄某材料费及施工费共计50余万元。2017年,齐某再次向黄某借款20万元,双方约定一年后全部偿还。还款期限届满后,黄某多次催要,齐某都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延还款,后经双方协商,齐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抵押给黄某,签订了抵押协议,并在内乡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了《房屋他项权证》,协议中约定了借款金额及还款时间。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齐某仍以没钱为由拒绝偿还,黄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将齐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齐某在规定期限内偿还黄某欠款,但判决生效后,齐某仍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法律义务,黄某申请法院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一边依法向被执行人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一边对其名下银行卡、公积金、房产等进行线上线下查询。同时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依法将齐某名下房产依法查封并启动司法评估拍卖程序。
经过评估后,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齐某名下房产公开挂网拍卖,买受人最终以60.788万元成功竞得。房屋成功拍卖后,被执行人齐某也表示会积极配合法院进行腾房,剩余欠款也会与申请人进行协商,制定还款计划。至此,该案成功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