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高先生在某网店购买了15条桑蚕丝长裤,但试穿的时候感觉衣服面料不像桑蚕丝的,商品详情及裤子吊牌均显示面料成分为桑蚕丝90.8%、氨纶9.2%。心存疑虑的高先生将其中一条裤子送到国家棉花及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验。检验报告显示裤子纤维含量为棉69.6%、桑蚕丝30.4%,高先生感到自己受到了欺诈,便将该网店起诉至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判令该网店退还高先生购物款4870元,并按购物款的3倍赔偿高先生,同时高先生要退还所购15条裤子。
最终,网店负责人答应把案件款项转账至法院账户,诉争的15条裤子申请人也及时返还给了原主人,此案在执行法官的多方努力下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