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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法院:在法庭履行,我放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9-01  浏览次数:6688
核心提示: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见习记者 周美娇 通讯员 姜燕法官您好,我是李某科,我与李某山的案件判决之后已经进入履行期了。我相信法庭,想主动到法庭履行判决,我放心!电话那头响起李某科焦急的声音,这是南阳市唐河县桐寨铺法庭刘书堂法官这个月办理的又一起主动履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见习记者 周美娇  通讯员 姜燕

“法官您好,我是李某科,我与李某山的案件判决之后已经进入履行期了。我相信法庭,想主动到法庭履行判决,我放心!”电话那头响起李某科焦急的声音,这是南阳市唐河县桐寨铺法庭刘书堂法官这个月办理的又一起主动履行案件。

2021年6月,李某山与李某科因田间地头排水问题发生争执,双方均不同程度受伤,并因此产生医疗费等损失。其中,李某山的伤情构成轻微伤,并于今年6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系同村村民,地头相邻。水往低处流是自然规律,双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相邻关系。发生矛盾冲突导致对方受伤,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为弘扬文明乡风,构建和谐社会,刘书堂法官庭内庭外相结合,对双方展开耐心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果断判决,双方按比例承担过错责任,互负给付义务。此后,二人心服口服,理解了法庭的良苦用心。

判决生效后,在当地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意义。当事人主动要求到法庭履行判决,并表示今后会和睦相处,努力维护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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