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意每个月20号左右支付3000元,直到付完为止,请法官监督。”近日,南阳市唐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远赴郑州找到被执行人,对被执行人许某耐心释法明理,在回程的路上收到了许某主动履行的消息。
许某系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2020年,许某收赵某钱款承诺为赵某代办车牌。因许某未能成功办理,委托金又迟迟不予退还,赵某遂将许某起诉至唐河法院。
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唐河法院向许某送达执行相关文书,但许某没有积极履行。申请人赵某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许某目前在郑州工作,执行干警张东随即带队前往郑州寻找被执行人。
8月16日上午,执行干警顺利找到了许某。许某称因疫情原因,做生意赔了钱,自己刚刚找了一份工作,完全履行有些困难。张东首先对许某未积极主动履行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考虑到许某的实际情况,希望其主动做出履行方案。
“法官您好,我愿意主动履行... ...请法官监督”。在收到许某主动分期履行的消息后,张东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申请人赵某。赵某表示对许某的境况也有所了解,愿意接受分期履行。该案最终达成执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