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执行事务集约办理中心集约办理优势,全面排查在执涉企营商环境案件并制作案件清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统查统控,助力涉企案件的快执快结。
申请执行人南阳市某协会与被执行人白某峰合同纠纷一案。2019年至2021年期间,白某峰先后在南阳市某协会处赊购物品,后拖欠货款迟迟不还。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南阳市某协会将白某峰诉至法院,经宛城法院一审和南阳市中院终审,判决白某峰偿还南阳市某协会货款9612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白某峰仍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南阳市某协会遂向宛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高质高效推进涉营商环境案件的办理,宛城法院执行局今年以来对所有涉营商环境案件专门进行标注,立案后,由执行事务办理中心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财产查控、文书制作送达、初次接待等集约事务。7月24日该案立案后,执行事务办理中心制作并向白某峰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要求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启动了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全面查控。7月25日,根据查询反馈结果,白某峰名下在宛城区有一处房产可供执行,执行事务办理中心立即制作法律文书对该不动产进行了查封。
因查封被执行人房产的价值远大于该案执行标的,该案属于查控的足额可供执行财产,执行事务办理中心根据繁简分流规则,将该案分由简案团队办理。7月26日,执行干警杨洋接收该案后,立即阅卷并制定了执行方案,根据执行方案,杨洋约谈被执行人,送达了查封其房产的裁定书,并告知其如果不履行将对查封的房产进行处置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尽快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
8月1日,白某峰迫于执行压力,主动来到宛城法院将全部案款交予申请执行人南阳市某协会。从立案到结案,这起涉企营商环境合同纠纷案件在7日内得到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