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上午,在邓州市人民法院构林法庭“金穗工作站”内,一边是某村村民小组的会计忙碌地数着现金,另一边是几个当事人忙着协商土地的后续租赁问题,双方最终握手言和,租金当场兑现。
早在2012年,原告邓州市构林镇某村民小组将该组48亩土地租赁给被告王某用于养殖,每亩租金1200元,双方约定了租赁期限,被告按约定支付了租金。十年来,双方均按租赁合同如约履行,未发生任何纠纷。今年以来,被告因资金周转问题,支付租金不如以往守时。2022年其未能将租金按时支付给村民小组,且与村民小组失去联系,这下可急坏了村民小组里租地的十几家农户,守着土地过日子的农民拿不到租金就意味着今年的土地没有收益、生活没有保障。情急之下,村民小组于7月22日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了法庭。
该案件受理后,确如村民小组所诉,法庭工作人员经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都无法与被告王某取得联系。案件事实清楚,人却找不到,无法送达法律文书,公告送达的话既耗时又无法尽快解决纠纷,法庭秉承着切实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工作理念,庭长海洪泽发动王某周围的关系网,多方联系与其熟识的亲戚、朋友,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立案后的第三天联系到了被告。围绕解除合同还是继续租赁,继续租赁的话租金如何支付等问题,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多次进行调解,耐心的释法析理和中肯的意见建议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王某感动于法庭耐心细致的工作和严谨公正的工作态度, 7月29日,无法亲自到庭的他特意委托几个朋友带着57600元的租金来到构林法庭,这才有了开头的这一幕。
构林法庭自“金穗工作站”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面向群众的优势,紧扣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坚持因地制宜,善用多元解纷,为解决“涉农”问题及时提供公正、精准、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