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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法院:好友因借款起纠纷 法官诉前调解促言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18  浏览次数:8718
核心提示: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见习记者 周美娇 通讯员 姜燕自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南阳市唐河县法院桐寨铺法庭认真学习践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司法为民各项举措进一步优化。7月14日,桐寨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告李某于2019年向其好友原告孙某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见习记者 周美娇  通讯员 姜燕

自“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南阳市唐河县法院桐寨铺法庭认真学习践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司法为民各项举措进一步优化。

7月14日,桐寨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告李某于2019年向其好友原告孙某借款10万元,投资种植了一片储备林,由于储备林前期资金投入高,短期内难有收益,李某在此后出现了资金周转困难问题,导致无力偿还借款。双方为此产生矛盾,闹上了法庭。

该案承办法官刘书堂在办案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逢案必调”工作原则,他在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均无异议,但对于还款时间始终无法达成共识。刘法官考虑到,被告种植的储备林短期内难有收益,并非不愿偿还,便 从双方的友谊入手,展开背靠背调解,以理服人,以情感服人,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分期履行,一起朋友间的借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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