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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多只青蛙获救!南阳市公安局查获一起非法收购陆生野生动物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29  浏览次数:10609
核心提示: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张治中 通讯员 姜波6月28日清晨,南阳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民警在南阳市宛城区一乡镇成功捣毁一个非法收购青蛙、刺猬窝点,当场查获装满9个编织袋共计3222只活体青蛙、748只已被剥皮青蛙,以及放置在冰柜里的刺猬、野鸭子若干,抓获两名犯罪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张治中  通讯员 姜波

6月28日清晨,南阳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民警在南阳市宛城区一乡镇成功捣毁一个非法收购青蛙、刺猬窝点,当场查获装满9个编织袋共计3222只活体青蛙、748只已被剥皮青蛙,以及放置在冰柜里的刺猬、野鸭子若干,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目前,这起非法收购陆生、野生动物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段时期,在宛城区红泥湾一处民宅内,不断传来清脆的“呱呱”叫声,原来,那里有人非法收购贩卖青蛙。南阳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在接到群众报警后,迅速安排警力进行前期摸排。6月28日清晨5时,该分局5名民警对这一非法窝点进行了查处。当民警赶到时,民宅内的夫妇俩仍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他们还在诧异一大早赶来的民警是否找错地方了。推开门进入后院,民警被眼前一地装满青蛙“活蹦乱跳”的编织袋震惊,打开角落的冰柜,里面则冷藏着大量刺猬等野生动物。

现场处理完毕后,民警将涉案人员带回,并将查获的“战利品”一一清点。根据统计,此次缴获3222只活体青蛙、748只已被剥皮青蛙,冷藏的刺猬25只、野鸭子两只、红嘴鸟一只。为了维护自然环境,当天下午,民警将查获的活体蛙类进行分区域、分批次放生。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按照相关规定,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即构成非法狩猎罪。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麻雀、青蛙、蟾蜍、刺猬、蛇等“三有动物”,都属于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任何收购、贩卖、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有的‘鲜’,不能尝;有的‘奇’,不能猎;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如发现类似现象,请及时拨打110举报。”南阳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局长刘钺表示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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