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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被电锯伤成九级伤残 法院帮忙讨回8万多元赔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08  来源:河南商报  浏览次数:11588
核心提示:   河南商报讯(记者赵强通讯员马钦阁张颖)工作导致伤残,却迟迟拿不到赔偿款,走投无路之下求助法院。近日,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忠锋将全部83000余元执行款送到从外地到郑州务工的陈某手中,一起涉外来务工人员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得以快速执结。
         河南商报讯(记者 赵强 通讯员 马钦阁 张颖)工作导致伤残,却迟迟拿不到赔偿款,走投无路之下求助法院。近日,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忠锋将全部83000余元执行款送到从外地到郑州务工的陈某手中,一起涉外来务工人员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得以快速执结。

  2015年4月,陈某跟随带班来到郑州市南三环某建筑工地干活,工作中需要使用电锯,但电锯锯轴存在毛病一直未修理,使用时摇晃得厉害,陈某左手因此被锯伤。

  带班立即将陈某送到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陈某的左手被电锯锯伤,拇指、小指肌腱、血管、神经断裂损伤,拇指、小指开放骨折,环指挫裂伤,住院治疗一个月后才出院。经鉴定,陈某损伤程度评定为九级伤残。但令陈某没想到的是,当他拿着医疗费票据要求赔偿时却遭到了多方踢皮球。

  2017年4月,陈某将带班、建筑公司、劳务公司三个被告起诉至二七区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令带班赔偿陈某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83000余元,建筑公司及劳务公司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迟迟未拿到赔偿的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该案涉及进城务工人员人身损害赔偿,且申请人陈某老家远在四川,来往不便且费用较大,法院了解情况后,立即启动快案快办程序,第一时间从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某建筑公司名下足额扣划了全部案件款,案件得以快速执结。

  12月7日上午,陈某在家属的陪同下,专程从四川赶来将一面写有“执法为人民 心系农民工”的锦旗送到二七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忠锋手中,对执行干警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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