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中午,烈日炎炎,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司红伟和翟凯杰刚准备去吃午饭,电话响起。原来是申请人打来电话,称其发现了案件被执行人的车辆,请求依法扣押。
事情起因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法院判决沙某给付孟某借款265000余元,判决生效后,沙某一直未履行。孟某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经财产调查,依法冻结沙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并查封了沙某名下车辆。但由于一直未能找到车辆踪迹,无法实际扣押。
挂断电话,执行干警司红伟和翟凯杰顾不上去吃饭,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奔赴车辆停留现场。
到达现场时,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正在争执。司红伟和翟凯杰迅速隔离双方了解情况。被执行人沙某表示,车辆已经卖给第三人,不愿配合法院对车辆进行处置,试图阻挠执行程序。经多次劝导,也不愿意交出车辆钥匙。执行法警直接对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措施,成功将车辆实施扣押。
高效执行是执行工作的原则之一,禹王台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以敏捷的执行速度、强力的执行措施、扎实的执行作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顶端新闻·河南商报 李磊 通讯员 张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