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省财政厅联合省教育厅召开“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政策解读视频会议”。
省财政厅陈静处长在会上介绍,“在改革公办幼儿园经费核拨办法方面,我省将按照幼儿园招收幼儿数量和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安排综合财政拨款,市级、县级及以下独立设置公办园年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分别为5000元、3000元。”
“对教育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设立奖补资金。每新增1个标准班按照市辖区、县(市)及以下分别不低于7万、5万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陈静称。
“各地市要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处长刘林亚称,目前我省学前教育的工作重点是加大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增加普惠资源,改善办园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