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法官的努力,我们才拿到了血汗钱,谢谢你们!”2022年6月6日,申请执行人刘某、樊某、高某来到南阳市新野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依法为民做主,执行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
2016年,新野县某服务有限公司承包了建造大楼的工程,刘某、樊某、樊某甲、高某在该公司承包工程的工地上工作。工程完工后,新野县某服务有限公司欠刘某工资款120000元未支付,欠樊某、樊某甲、高某250000元未支付。多次催要无果后,刘某及樊某、樊某甲、高某分别将该公司诉至法院。经新野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新野县某服务有限公司支付樊某、樊某甲、高某欠款250000元及利息,支付刘某欠款120000元及利息。
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新野县某服务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对其财产信息进行查询。为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多次到新野县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调查,并与其法定代表人约谈,告知被执行人拒执会给公司带来失信、限制高消费等严重法律后果,不仅会使商业活动受到影响,更会影响公司的商业信用。最终,该公司履行了法律义务,将工资款发放到位,案件顺利执结。
近年来,新野法院加大力度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开辟优先立案、优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的“绿色通道”,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与运用,“以惩促执”打击失信行为,及时保障了工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