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诉调中心法官成功调解一起39名农民工讨薪案,充分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图为法官与农民工代表一起到被告公司实地查看)
(图为法官在被告公司向其了解情况)
王某等39人受张某雇佣,在其公司从事保洁维护工作,约定每人每月工资2500元,首月工资以押金形式暂扣,待工程结束后通过质检可一次性退还。但工程竣工通过质检后,张某却拒绝支付,王某等人多次讨要未果,诉至法院。
(图为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现场调解)
(图为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拖欠工资当场兑现)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该案件由诉前调解团队进行调解。调解现场,法官一边积极与原告代表沟通,避免其情绪过于激动,激化矛盾;一边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向张某耐心讲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有关规定,告知其拒不支付工人工资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最终张某态度发生转变,当天就通过现金加转账的形式,将拖欠工资全部结清。至此,一场争执长达一年的纠纷,在诉前调解团队法官的努力下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