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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平桥法院:跟踪执行劳动仲裁案,历时7月10余万元给付到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01  浏览次数:8750
核心提示: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肖风伟 通讯员 祝鹤 杨烨然多亏了平桥法院的执行干警,要不然这个钱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要得回来,谢谢你们近日,信阳市平桥区法院执行局圆满执结一起劳动仲裁案件,当事人为执行干警张亮亮及全体工作人员送来一面写着维护法律尊严 为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肖风伟 通讯员 祝鹤 杨烨然

“多亏了平桥法院的执行干警,要不然这个钱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要得回来,谢谢你们……”近日,信阳市平桥区法院执行局圆满执结一起劳动仲裁案件,当事人为执行干警张亮亮及全体工作人员送来一面写着“维护法律尊严 为民排忧解难”的锦旗,表达内心的感激之情。

当事人周某于2020年10月进入河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任物业部副经理一职,入职时约定工资标准为6000元/月。周某在职期间,多次要求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均未得到准确回复,且公司一直迟迟未能按照约定发放工资,也未给周某购买社会保险,于是在工作7个多月后,周某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离职时,该公司仅为其发放工资3200元,在与公司多次沟通未果后,周某将该房地产公司诉至平桥法院。经法庭审理,最终判决被告公司一次性支付给原告周某拖欠工资、经济补偿、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加班费等共计124541.3元。但庭审后,被告一直未履行该仲裁裁决,2021年10月20日,周某向平桥法院执行局递交强制执行申请。

张亮亮在接到该案后,仔细查阅相关证据材料,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于10月25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约见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协商调解,最终在张亮亮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意见,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承诺在2021年12月24日前还款10万元,双方在执行局签署了调解协议。

虽然协议达成,但张亮亮并没有因此懈怠,而是加强与申请人的联系,对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进行追踪落实,敦促其尽快支付执行款,然而随着协议期限的到来,执行款仍未能实际支付到位。2022年3月7日,周某向执行局提出恢复执行的申请,平桥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4月18日,执行干警在对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财产再次查控时发现,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下有车辆财产可供执行,于是当即对其名下车辆进行扣押,并再次向被执行人沟通说明法律关系,表示如仍不及时履行法律义务,平桥法院将依法对查扣车辆进行网络拍卖,并用拍卖所得价款兑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最终,被执行人在执行干警“软硬兼施”的督促下,认识到拒不履行欠款的严重性,于5月10日将执行款如数转入法院账户,平桥法院随即通知申请人周某来院领取该款,至此,该起劳动仲裁案件圆满化解,“纸上权利”兑换为“真金白银”,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则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的关键环节。平桥法院执行干警始终秉承为民初心,依法公正地执行每一起案件,对拒不履行行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区域内形成高压态势,迫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取得了良好成果。下一步,平桥法院执行局将以锦旗为镜,时时照明初心和使命,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彰显公正执法,执法为民,让执行深入人心,赢得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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