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让江,男,汉族,中共党员,1996年10月进入南阳市西峡县人民法院工作,现任刑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2019年被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评为全市政法系统“百优”政法干警,被南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先进个人”,2020年被西峡县委组织部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21年分别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南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南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
自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张让江同志作为西峡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勇当排头尖兵,全身心投入到战斗的最前沿,带头审理涉黑恶案件,共审结涉黑恶案件13起154人,得到上级的高度评价,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充分肯定。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西峡县人民法院选取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精、作风过硬的员额法官组成专门的审判团队负责扫黑除恶案件的审理工作。身为刑事审判庭庭长,张让江责无旁贷。他深刻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紧迫感,把扫黑除恶专项审判工作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坚持从严从快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加强学习研判,做好学以致用。专项斗争部署之后,张让江积极组织全庭同志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文件精神,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积极参与学习上级组织的关于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应当把握的问题,多次组织刑事审判法官学习关于打击涉黑恶犯罪的有关规定,及时更新理论知识,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助推涉黑恶犯罪案件审判提质增效。
坚持宽严相济,从严从快审理。张让江始终坚持把贯彻党的刑事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有机结合起来,牢固树立证据意识,公正意识,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他积极与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络,建立三方会商制度,在侦查阶段及审查起诉阶段提前介入,准确把握案件的证据、事实、定性,既保证案件顺利起诉,又保证案件的质量。审理过程中严格证据适用标准,把牢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宽严有据、罚当其罪、不枉不纵,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忠诚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在承办多起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尤其是陈某等42人涉黑一案,由于案情错综复杂,仅公诉机关移送的卷宗材料就有140余册,张让江加班加点阅卷,钻研证据材料,梳理其间关系,提前制订缜密的庭审提纲和方案,组织召开庭前会议,保障了庭审的顺利进行。在办案之余,张让江认真总结自己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经验做法,积极撰写典型案例,并无私分享给其他同志,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积极传播者。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虽已圆满收官,但张让江仍凭着对法治的信仰和对工作的热情,甘于奉献、勇于担当,以求真务实的举措扎实开展工作,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人民法官的初心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