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汇郑州”人才新政发布后,河南商报官方微信、金水路观察公众号后台收到很多网友提问,河南商报记者总结出了几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为网友答疑。
【补贴】
2017年1月1日
为申请节点
根据《郑州市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实施细则(暂行)》,生活补贴申请条件为2017年1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含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
此外,硕士、本科毕业生年龄应在35岁以下,博士不设年龄限制;毕业三年内落户郑州市;与郑州市域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在郑州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且在郑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满三个月。
补贴标准: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分别按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申领3年的生活补贴。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按本科毕业生标准申领。
申请程序:青年人才按户籍所在地(以身份证为准)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每年1、7月份由个人向各开发区、县(市)区人社局提出申请。
郑州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371-67178906。
【落户】
四类人才
请备好以下基础材料
根据《郑州市人才落户政策实施办法(暂行)》,落户对象为自愿迁入郑州市城镇地区的人才。
提供的基础材料为:
1.应往届中专以上院校毕业生和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已注销户口的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出入国(境)有效证照、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和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3.未注销户口的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出入国(境)有效证照、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4.技能人才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自愿在郑州市落户的人才,可根据公安机关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提供关系证明、居住证等相关材料申请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
郑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咨询电话:0371-69623718。
【购房】
非郑户籍人才买首套房
不需社保和个税证明
根据《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及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实施办法(暂行)》,在郑州工作并拥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以上的非郑户籍人才,在郑州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宅,在限购审查时只审查学历、职称和教育、人社部门的认定证明,以及购房人就业状况,不再审核社保和个税证明的缴纳期限。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购房人需要向房地产开发商或地产经纪机构提交“非郑州户籍人才安居购房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由开发商或经纪机构按照原限购审核程序办理,并将上述材料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存入档案,房管部门在办理合同备案时进行核查。
郑州市房管局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处咨询电话:0371-67889703。
编辑:河南商报 孙亚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