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源市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为全面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健全“亩均论英雄”政策体系,完善批、供、用全链条监管模式,推动济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
工业用地“标准地”(以下简称“标准地”)是指在完成区域评估的基础上,对国土空间规划(现阶段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明确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环境标准等控制性指标作为“标准”的拟出让宗地。
《办法》指出,具体地块公开出让前,开发区管理部门根据控制性指标体系,明确“标准地”出让具体指标和相关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在出让公告中一同发布。“标准地”出让前应达到“净地”出让条件,达到权属清晰、征地补偿安置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且具备开工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等开发条件。办法还对“标准地”“3+N+1”控制性指标体系、工业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企业信用承诺书等进行了规范。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济源拟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选择合适地块按照“标准地+承诺制”的改革模式试点,然后在开发区范围内推广实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同时,济源还将借鉴“最多跑一次”改革经验,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由开发区管理部门选派专人无偿为“标准地”项目提供全流程或部分审批事项代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