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减少因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出行,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自4月10日以来,河南省南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集中整治宣传引导工作。
该县文明办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以文明创建为导向,积极引导单位职工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宣传教育。教育系统以学生带动家长,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传递效应开展佩戴安全头盔的宣传和劝导。经过一周宣传,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有力地增强了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整治活动开展以来,交警大队组织警力统一在该县城区各大主要路口开展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现场劝导、警告,并通过签订文明交通承诺书、参加志愿劝导活动等方式,督促驾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文明出行。
经过前期“一盔一戴”广泛宣传引导,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明显提升。据交警部门监测统计,城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从不足15%提升至90%,“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初见成效。
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确保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不断提升,牢牢筑起生命防护的铜墙铁壁,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