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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中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人履行义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14  浏览次数:6290
核心提示: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见习记者周美娇 通讯员张雪 郑娜4月13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妇联针对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向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人积极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这是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见习记者周美娇 通讯员张雪 郑娜

4月13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妇联针对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向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人积极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这是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以来,南阳中院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花季少年交友不慎,误入歧途

该案中未成年人小蒋(化名)今年16岁,因犯抢劫罪被一审法院判处一年零二个月的有期徒刑,南阳中院少审庭法官在二审审理期间,考虑到小蒋作案时未满十六周岁、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态度好,渴望重回校园,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决定对小蒋二审改判缓刑,并为其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少审庭法官在社区调查后,分析小蒋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是监护人因忙于工作,未对被告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导致其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向未成年人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并让监护人签署《家庭教育承诺书》,要求小蒋的父母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 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同时,少审庭法官还向监护人释明关于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责任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后果,引导监护人明白家庭教育不只是生活上的抚养,还包括心智、品行、习惯的培养。

 

 

心理辅导,助少年迷途知返

为了让小蒋改判后顺利融入校园,少审庭法官及时对小蒋及其父母进行判后答疑,还邀请了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特聘的家庭教育专家、心理督导师曾翔宇,对小蒋及其父母进行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引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卸下心理包袱,及时对未成年人开展“能不能”和“怎么办”的家庭教育,有针对性的进行家庭监管,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家庭教育的成效。

“感谢法官姐姐们给了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重返校园后我会好好学习,考上大学以后我想去部队当兵报效祖国,我会好好努力的,请你们放心!”

经过将近两个小时的交流,小蒋敞开心扉,谈起了他的梦想和下一步的生活计划。

 

 

“以前我们忙于工作挣钱,忽视了对孩子的教育,让他误入歧途,现在非常后悔,感谢法官们的耐心疏导,我们一定会遵守家庭教育指导令的要求,改善教育方式,加强与孩子的沟通,督促他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面对这份“沉甸甸”的指导令,小蒋的父母也表示,今后会转变教育方式,给孩子足够的关注和关爱,引导孩子健康成长。

近年来,南阳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南阳两级法院已相继发出多份《家庭教育指导令》,依法纠正父母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南阳中院少审庭法官们表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将对小蒋及其父母定期回访、跟踪帮教,督促《家庭教育指导令》和《家庭教育承诺书》相关内容的落实,持续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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