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本次分配对象分为三种,一是原廉租房转公租房保障对象1户,资格证号013675,需分配房源1套;二是2016年放弃和已预分配且愿意调换房源的保障对象,资格证号段为01000634-01000965;三是现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且通过动态资格审核的保障对象,资格证号段为
01000966-01001403。
记者了解到,惠济区本期轮候分配共3个项目和动态审核腾退的11套房源,分别为升龙汇金广场、昌建誉峰、裕华美欣、裕园小区、正商玉兰谷理园、天地湾10号楼,共计682套。
在租金方面,升龙汇金广场小区、昌建誉峰小区房租标准为10元/┫/月;裕华美欣小区房租标准为8元/┫/月;正商玉兰谷理园、裕园小区、天地湾10号楼房租标准为:6元/┫/月。
记者了解到,高新区本期轮候供应房源为:河南省新合鑫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睿智禧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郑州华强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华强城市广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2017年因资格年度复核未通过、不再符合保障条件并已办理资格退出手续的房源,共计574套公共租赁住房。
供应对象分为三种:一是2015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自愿放弃选房的家庭(个人);二是2016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自愿放弃选房的家庭(个人);三是2017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的家庭(个人)。
按照要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承租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履行。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复查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按规定腾退住房。
提醒
必须由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保障资格证、选房通知书)进行选房,并当场签订《选房确认书》,并加盖“郑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保障性住房科”公章。签订《选房确认书》后,不得调换,更不能与他人对换,一经发现,取消双方保障资格。
申请人因户型、面积、地理位置等非客观原因,拒绝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实物配租选房资格,由后续家庭依次递补。
本次选房结束后,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将本期选房结果进行汇总并在郑州市住房保障(http://bzb.zzfdc.gov.cn/)、惠济区政府(http://www.huiji.gov.cn/)等官方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