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将建立各县(市)区工业源、移动源、面源等污染源排放清单和分布地图,确定优先控制的污染源和污染物以及重点控制区,实施“清单式”动态管理,对需要整治的污染源明确责任人、明确治理时间、明确完成时间节点,对照清单逐项落实。继续实施《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到2020年,郑州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60%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下降30%以上。此外,实施全市燃煤消费总量控制,到2020年,全市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至60%以下,煤炭消费总量削减15%以上;2018年10月底前,全市禁止销售使用散煤。
郑州将大力推动产业绿色循环转型。打造绿色交通,2017年新增公交、出租等营运车辆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100%;到2020年,全市建成区实现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全覆盖,公共交通分担率达40%以上,其他县(市)达20%以上。大力推广节水器具、节能家电、绿色家具等使用。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用建筑,应建设中水设施,大力推动其他新建小区安装建筑中水设施。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2018年前,配套建设县级以上集中式水源地、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保护区内道路和桥梁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等设施,对穿越保护区的输油、输气管道采取防泄漏措施,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2020年年底,完成16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8.5万吨/日。郑州都市区规划建设范围内,沿三环铺设再生水利用管线,每天20万立方米的再生水用于沿线周围绿化、景观等非生活用水,到2020年,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30%以上。
郑州市还将提高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在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实行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环保“一岗双责”制。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违法排污黑名单制度,企业环境违法信息将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到2020年,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继续探索“互联网+环保”新路径,全市建立起市、县、乡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与智慧环保平台相结合,实现智能监管执法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