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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银保监局联合两部门出台22项举措,引领银行保险业全面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01  浏览次数:20126
核心提示:目前我国大约有3亿在城镇未获得户籍或刚刚获得户籍的新市民,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河南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5.43%,
目前我国大约有3亿在城镇未获得户籍或刚刚获得户籍的新市民,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河南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5.43%,预计2021年到2035年河南新增城镇化人口将超过2100万,约占全国新增城镇化人口的十分之一,新市民群体将迎来快速增长期。他们由于收入不稳定、缺乏抵押物,容易被传统金融服务忽视。而新市民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推动力量,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对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也是金融系统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河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实现“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近日,河南银保监局联合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了《关于推进河南银行业保险业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分别从构建专门服务机制、完善住房金融服务、金融支持创业就业、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等8个方面提出22条重点措施,引领全省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提高新市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

贯彻普惠发展理念,明确金融服务目标。围绕新市民融入城镇面临的金融难点痛点堵点,《实施意见》提出摸清实情精准服务、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系统推进补齐短板、创新引领优化供给四项工作原则。明确提出全省要建立适应新市民需求的广覆盖、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着力加大对新市民市场主体信贷支持,确保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户数持续增长,信用贷款比例持续提升。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规模,我省实现全年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0亿元以上。


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构建专门服务机制。为做好与现有支持政策的衔接,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务均等性和便利度,《实施意见》鼓励银行业保险业探索建立健全“专营机构建设、专项资源配置、专属金融产品、专属金融服务”四专机制,推动在河南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省“信易贷”平台等设立新市民金融服务专区,为新市民提供更加专业有效的金融服务。支持各类银行保险机构发挥各自差异化金融服务优势,着力构建差异化、立体化金融服务格局。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在信贷融资、理赔出险、在线服务、技术保障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突出做好对河南省27个受灾重点县的信贷支持和保险保障,在贷款利率和保险费率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


聚焦重点领域行业,大力支持创业就业。紧扣新市民创业就业金融诉求,结合河南省“凤归中原”返乡创业工程,着力打造河南特色金融品牌,扩大社会影响力,《实施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精准评估新市民信用状况,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新市民金融服务“一行一司一品”创新行动,研究推出“新市民卡”“新市民贷”“新市民保”等专属金融产品。推动发展创业担保贷款,指导银行机构加强与地方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合作,强化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发挥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最大程度满足新市民创业金融需求。为优化新市民就业环境,《实施意见》提出,要聚焦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新市民就业集中行业,推动发展供应链融资,合理增加中长期信贷供给。将吸纳新市民较多小微企业纳入“万人助万企”、“行长进万企”和线上常态化银企对接活动支持对象,助力企业纾困解难,降低综合融资成本,让企业更好发挥就业带动作用。在助力新市民就业能力提升方面,注重引导各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新市民职业技术教育、技能培训等金融支持,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


强化住房金融服务,增加信贷资源供给。为有效满足新市民安居乐业、租房买房金融需求,确保新市民住有所居、居有所保,支持银行机构探索推出有特色的新市民住房金融产品,灵活设置准入门槛、信用评级、担保方式、贷款额度等条件,合力满足新市民基本购房信贷需求。加大对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支持力度,全力支持郑州、洛阳、南阳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建设,助力地方搭建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推动与地方政务平台直联互联,引导银行机构积极对接“豫事办”“郑好办”等平台,畅通住房公积金使用渠道和服务。鼓励保险机构推广家庭财产保险,大力发展普惠性综治家财险,增强新市民家庭抵御财产损失风险能力。


优化金融产品服务,助力养老和子女教育。聚焦新市民关切的“一老一小”民生问题,《实施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持续优化适老服务水平、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全力保障新市民子女教育。保留和改进传统金融服务,推进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大力推广适老理财产品,拓宽新市民养老资金来源。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视情况合理延长贷款期限和还本宽限期,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新市民子女顺利就学。在保险保障方面,指导保险机构积极推广新市民长期护理保险,支持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学幼险、子女升学补助金保险、教育机构责任险等保险业务,为子女教育增添保障。为解决好3岁以下儿童的照护难题,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按照各级政策要求认真做好对新市民聚集区域托育机构的金融服务。


推进医保商保衔接,提高健康保险服务水平。
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健康中原发展战略,支持保险机构加强与各级医保部门合作,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效衔接,积极开发不与户籍挂钩的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大力推广地方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扩大商业健康保险供给。探索推进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与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信息共享,加快实现跨地区异地就医门诊、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便利新市民就近就地就医。

开展服务提质行动,提升基础金融质效。立足河南实际,组织开展新市民金融服务提质“三大行动”。一是开展金融服务“优费用”行动,针对新市民流动性强的特点,优化账户开立、工资发放等金融服务,合理减免新市民个人借记卡小额账户管理费、短信服务费等费用,最大限度对新市民让利。二是开展新市民合法权益保障行动,配合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发展农民工工资银行保函、农民工工资保证保险等业务,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三是开展常态化金融知识普及行动,根据新市民特点,在官网、手机端、微信号、营业场所等设立金融知识普及和教育专区。


强化部门合作联动,凝聚金融服务合力。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不仅需要银行保险机构加大投入,更需要联动多方力量、汇聚多方政策,共同构建良好外部环境。《实施意见》提出要完善支撑体系,发挥政策合力,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政府部门合作,注重金融政策与财政、就业、住房、社保等新市民支持政策的有效衔接,积极融入地方政务系统,优化新市民信用评价体系,有效推动地方政府结合实际研究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强化银保、银担合作,健全风险缓释机制。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转变工作作风,将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同我省“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和优质的金融服务,切实解决新市民领域“急难愁盼”问题。
(马海生)


来源:河南银保监局
编辑:吕珊
审核:梁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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