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例初筛阳性人员情况的通报
2022年3月21日,太康县在中心城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22日,检测结果显示1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病例1)和2例初筛阳性人员(初筛阳性人员1、初筛阳性人员2)。同日,病例1经市县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病例1:工作地址:太康县建设路合众轩烩面馆,现住址:太康县支农路东段。
3月15至20日,在合众轩烩面馆上班,晚上返回家中。
3月21日8时,到支农路团结路清华池浴池检测点做核酸后到合众轩烩面馆上班,10时有发烧症状。
3月22日,核酸初筛结果阳性,后转至郑州定点医院。
初筛阳性人员1:现住址:太康县纱厂家属院。
3月15日,在家未外出。
3月16日12:20到周口高铁站接人,14时在合众轩烩面馆就餐。
3月17—21日,在家未外出。
3月22日,转至集中隔离点。
初筛阳性人员2:系初筛阳性人员1的女儿,就读于太康县工业小学。
3月15至18日,每天7时左右上学,中午11:40放学后回家。13时上学,17:50放学回家。
3月19至20日,在家未外出。
3月21日,7时左右上学,中午11:40放学后回家。13时上学,17:50放学回家。
3月22日,转至集中隔离点。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健康,提醒与上述人员在相同时间段、相关地点有相同活动轨迹的市民,请立即向当地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主动扫码“周口通”登记报备,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相关接触情况。 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前往餐馆、商超、酒店等公共场所时,配合做好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共筑免疫屏障建立。
太康县疫情防控健康热线:0394-6816116,6816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