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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管理办法》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30  浏览次数:1015
核心提示:11日,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消息,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将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国家烟草专卖局称,近年来,由于存在监管空白,
 11日,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消息,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将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国家烟草专卖局称,近年来,由于存在监管空白,电子烟产业无序发展,一些产品存在烟碱(尼古丁,下同)含量不清、添加成分不明、烟油泄漏等问题,特别是部分经营者宣传误导消费者,诱导未成年人吸食,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管理办法》提出,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禁止举办各种形式推介电子烟产品的展会、论坛、博览会等。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等自助售卖方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电子烟产品。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来源: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新华社)

附: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的公告

《电子烟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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