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电子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民生
民生

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1750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1  来源:河南商报  浏览次数:6984
核心提示:郑州市孤儿抚养费上调100元
           河南商报讯(记者 宋晓珊)郑州孤儿抚养费上调100元,调整后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达到1750元。

  11月20日,郑州市政府下发《关于提高我市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

  提标后,郑州市城镇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

  农村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7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90元。

  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6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750元。

  提高标准部分,按照省、市、县(市、区)财政2∶1∶1比例负担。

  即省财政每人每月增加补助50元,市、县(市、区)财政每人每月各增加补助25元。达不到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部分,由县(市、区)财政负担解决。

  新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通知下发前已经按照原标准发放的地方,要按照新旧标准的差额补发相应的生活费,于2017年6月1日前补发到位。

微信图片_20171114100509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河南商报社 技术支持:顶端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备案号:豫ICP备18039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