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和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移民、留学、收养、遗嘱继承等行为大都离不开公证。过去,许多公证机构是行政体制,财政全额拨款,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服务能力跟不上,不适应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公证需要。
公证体制改革,就是将过去行政体制公证机构转为事业单位,被形象地称为“脱官帽”。按照司法部的要求,今年年底前,全国各地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必须转为事业体制。改革前,我省共有公证机构178家,其中行政体制公证机构73家。
改革后,这73家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全部去行政化,改为事业体制。根据改革方案,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公人员)的公证员,改革中选择留在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由同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安置并保留其公务员身份及相关待遇;选择留在改制后公证机构工作的,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制度,不保留公务员身份。为保证改制后的公证机构达到法定执业人数,各地可酌情设立2~3年的改制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