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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法入童心,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小学开展法制教育讲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15  浏览次数:1886
核心提示:顶端新闻河南商报 高嵩 通讯员 陈俊朵为帮助师生依法配合防疫工作,推动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规高效进行,3月11日下午,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小学利用下午课后服务时间,邀请郑州市中心医院主治医师徐蕊,进行了以依法疫情防控 杜绝违法行为为主题的法治教育。徐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 高嵩 通讯员 陈俊朵 

为帮助师生依法配合防疫工作,推动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规高效进行,3月11日下午,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小学利用下午课后服务时间,邀请郑州市中心医院主治医师徐蕊,进行了以“依法疫情防控  杜绝违法行为”为主题的法治教育。

徐蕊医师以一则案例入手,又给大家具体讲解了一些有关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

例如,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再比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佩戴口罩的,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

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理,擅自外出、聚集的、有症状未到发热门诊就医经劝阻无效的等,都属于违反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都需接受相应的处罚。

各个课后服务班级的值班老师也同时进行了相关的法治教育。

他们特别强调,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控,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职责。

同学们听后纷纷表示,依法进行疫情防控真的很重要,安全防护要做好,法律意识也不能少。

本次学法活动增强了师生依法防控意识,明确了疫情防控期间依法履行的权利和义务,提升了参与疫情防控的使命感、责任感,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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