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从焦作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坚决制止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再减少,特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自2020年7月3日起,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二、依法依规申请使用住宅用地。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需求,严禁擅自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自建住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当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和省定宅基地标准,经依法审批后方可动工建设;村内难以安置,确需占用耕地等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在未经审批或无合法权源的建设用地上翻新、翻建、新建房屋行为,将被认定为新增非农建设违法用地。
三、依法依规开展农业设施建设。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严格控制新增设施农业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以县为单位落实年度“进出平衡”。严禁擅自扩大设施农业用地规模、超规定标准占地、以设施农业名义搞非农建设、将农业设施用于商业经营。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的,经营者应在1年内恢复原土地用途。
四、从严惩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凡没有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及任何项目不得以任何名义未批先建。对于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将按最新处罚标准从高从重查处,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参与耕地保护工作,发现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可通过电话方式进行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焦作市举报电话:0391-8786001 邮箱: jzbszxb@163.com 地址:焦作市阳光大厦A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