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是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确定重点检查的15个城市之一,其他14个城市分别是北京市、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嘉兴市、合肥市、济南市、青岛市、长沙市、广州市、佛山市、海口市、三亚市、西安市。
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
据了解,本次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将给予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暂停网签等处罚。在具体处罚措施上,房企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套一价”的,每套处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同时,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根据情节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暂停网签服务、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等相应处理。
据了解,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今年12月20日前需将检查报告(含6件典型案例)、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情况统计表分别报送国家发改委(价监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