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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共同发力,我省计划三年根治“欠薪”顽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5  来源:河南商报  浏览次数:7760
核心提示: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实施治欠保支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通知》提出,要以解决工程建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实施治欠保支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通知》提出,要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建立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用三年左右时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力争到2020年实现我省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根据《通知》,我省制定了一系列行动措施,将完善落实治欠保支长效制度机制。

    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源头治理。我省将完善工程立项审批制度,严防缺资建设、垫资施工等情况发生;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严厉查处挂靠承包、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落实建设资金监管措施,预防工程款拖欠。到2018年,在建工程项目落实源头治理措施要达到70%。

    全面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督促用人单位与招用的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在工程项目部配齐劳资专管员,建立劳动计酬手册,健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建立全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记录建筑工人的身份信息、从业记录、工资发放等情况,逐步实现全覆盖。

    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总承包企业应在银行建立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同时,全面推行总承包企业直接或受委托发放工资办法,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月清月结。今年年底前,在建工程项目执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要达到80%。

    完善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今年年底前,在建工程项目基本实现工资保证金全覆盖,逐步扩大到其他易发欠薪行业;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应足额储备,专款专用。

    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部署,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况将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通知》提出,我省要落实重大欠薪行为社会公布制度,每季度通过本地媒体向社会公布一批次重大欠薪违法案件,每半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一次重大欠薪违法案件社会公布情况。对于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各相关部门将对其实施联合惩戒。

    我省将畅通欠薪举报投诉渠道,定期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督促指导总承包企业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公示牌,公布当地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同时,健全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到今年年底实现“一点举报投诉、全网联动处理”,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执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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