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移动警示宣传教育棚、一台电视机、一枚小 U 盘,就可以直观快捷地让交通违法者当场受到深刻的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连日来,在河南省固始城区的部分街头,固始交警大队在街头路面设立“流动宣传教育点”格外引人注目。
为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效果,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安全出行的防护意识,深入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自今年1月以来,固始交警改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形式,在城区主干道设立了3个“流动宣传教育点”,现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所有受教育人员都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
据固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席成路介绍,对现场查获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一律采取“5选1”宣传教育“套餐”模式:即观看交通事故案例宣传片15分钟;现场抄写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安全“十不准”,写出不少于50字的个人认识和体会;按照交警部门提供的提纲,编写微信,并转发个人的朋友圈,集赞20个以上;现场以志愿者的身份执勤,体验、劝导、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10分钟;接受执勤民警开具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即受领罚单。
“我不戴安全头盔驾驶电瓶车被交警拦下,交警让我到室内看了警示教育片,里边有我们固始发生的骑乘电瓶车、摩托车戴头盔和不戴头盔的交通事故案例,戴安全头盔的人出事故后没事,不戴头盔的人被车撞倒后都有事,真可怕,以后骑车不敢不戴头盔了。”固始市民毛先生说。
“流动宣传教育点的设立做到了交通执法部署在哪里,警示教育就跟进到哪里,有效地解决了只查不教的问题,增强了交通整治效果。”固始县交警大队城市中队指导员胡钢锋说。
据统计,自“流动宣传教育点”开展以来,该县执勤交警共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受教育4000余人。下一步,固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结合城乡人居环境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和河南省“学《条例》倡文明”文明实践推动周活动,进一步改进宣传教育引导方式,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真正让文明安全出行理念深入人心。